首 页

党建专栏

就诊流程

住院须知

检查须知

院长信箱

联系电话

联系我们

更多 

惠州市惠城区中医医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33号

院办公室:0752-2385033

投诉电话:18200967969

 ·当前位置:首页 > 就诊指南 > 检查须知 

健康体检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5-8-27 18:14:45    点击:2169次

    1、检查前一天晚宜清淡饮食,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事物;于检查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12小时抽血检验,体检当日早7:00准时到达工人医院,行健康体检;

    2、做胸片检查时,勿穿带有金属亮片、金属纽扣等装饰物的衣服;勿穿文胸,并请摘去项链、手机、钥匙等金属物品。

    3、行子宫附件彩超行泌尿系彩超检查者请晨起憋尿后受检,如未憋好尿者请抽完血和做完肝胆胰脾双肾彩超后饮水憋尿,留取尿标本需在此类检查后进行。

    4、进行乙肝项目检测时需签署知情同意书(体检表中粉色化验单),以便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权利。签署时请填写同意或不同意,并签名。

    5、抽完血后按压针眼4-5分钟勿揉。

    6、女同志勿穿连衣裙,着装应宽松;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预先通知医护人员,避免X光及宫颈涂片检查;受检者月经期间,勿留取尿标本,勿接受血相关(如卵巢)肿瘤标志物及宫颈涂片检查, 未婚女士(包括未满18周岁者)禁做妇科检查及相关项目;受检前日请暂停阴道用药及冲洗,避免性生活。

    7、体检项目全部做完后,请务必将体检表交给体检导诊人员,以便专家会诊。团体体检结果由单位统一安排领取。


·上一篇:心电图检查须知 ·下一篇:没有了
关闭本页】【返回页顶

惠州市惠城区中医医院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5069033号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33号   联系电话:2385033


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