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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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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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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7-21 11:20:17
点击:290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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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护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
2022年6月是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第10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我院按照惠城区卫生健康局的工作部署,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与您携手,识别、防范、抵制非法集资,共同守护美好生活!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
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人的法律责任
我国《刑法》中,非法集资根据主观态度、行为方式、危害结果等具体情况的不同,构成相应的罪名,其中最主要的是《刑法》中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刑法》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条例》总结了以下几种形式:
1. 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2. 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3. 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5. 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四种常见手法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
“三要,三不要”,规避陷阱保安全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 : 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 : 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 : “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
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
不被小礼品打动
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
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谨慎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
树立正确理财观念,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学法用法护小家 防非处非靠大家
抵制非法集资陷阱,共同守护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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