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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食疗的基本原则

发布时间:2015-8-27 11:35:58    点击:2834次

一、有节

      传统医学要求日常生活要“饮食有节,五味调和”。“饮食有节”即饮食要定量、定时,不能饥饱无常;数量要恰当,不可暴饮暴食;食物性质要软、硬、冷、热适宜,不能过热、过冷、过硬;饮食要注意清洁卫生,以免损伤脾胃而引起胃肠疾病。除有节之外,还应注意饮食的配伍平衡合理,不能偏嗜,亦即五味调和。同时要注意饮食时节,寒温调节。《周礼天宫》指出“春发散宜食酸以收敛,夏解缓宜食苦以坚硬,秋收敛宜吃辛以发散,冬坚实吃咸以和软”,故应根据季节不同而选择不同的食味。如无节制,可影响健康,甚至致病。

   二、清淡

      饮食清淡,即要避免进食过多肉类、油腻或辛辣食物及大量饮酒,以免损伤脾胃,诱发疾病。肥厚油腻食物可助湿生痰,造成肝阳上亢,肝风内动,诱发某些疾病,如高血压、肝硬化、冠心病、糖尿病等与饮酒、喜食肥肉、油腻等因素有关。又如各种疮疡肿毒,也多与进食油腻食物有关。中医在实践中十分强调饮食清淡,饮食清淡有利于健康长寿。

   三、杂食

     《内经》中说“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讲的就是要进食各种食物,要杂食。杂食可使人体获得所需要的所有营养素,也就是现代营养学的平衡膳食。

   四、食养

      中医除强调中医中药治疗疾病外,也非常重视食养。认为患病后,不应单纯依赖于药物,应重视饮食调养,以利于疾病的恢复。用食物调养,不会产生药物的各种副作用,不会伤身体。通过食养,使患者恢复元气,促使痊愈。尤其是久病体弱及结核病等消耗性疾病,必需加强食养。“药补不如食补”,饮食调养往往可收到很好的效果。如夏季暑热症,用药无效,但常食冬瓜汤、绿豆汤、赤豆汤等可起到预防作用。

   五、宜忌

     每种食物都有其特有的性味,在调配食物时,如不注意性味,可能会影响食疗的效果。如应用不当也可以致病或加重疾病。因此,食疗过程中要掌握饮食宜忌。饮食宜忌通常根据疾病性质和病情而定。

      1、忌生冷  对属于寒证、虚证、脾胃虚寒或体质虚寒者,阳虚者及平时易感风寒者均忌食。胃肠消化功能差者(如慢性结肠炎、胃炎等),均应忌食生冷食物,如生梨、香蕉、鲜藕、桃、荸荠等以及凉拌菜。

      2、忌煎炸  热证食滞、湿热积、黄疸、痰湿甚者均忌食。如感染性疾病、肺炎、高热及胃十二指肠溃疡、高血压病等应忌食炸猪排、炸肉排、炸肉丸、桂花肉、油炸虾等煎炸食物。

      3、忌油腻  对患有消化不良、高脂血症、冠心病、高血压病、胆囊炎、胆石症、胰腺炎等疾病的患者,应忌油腻食物及食脂肪多的食物,如蹄膀、肥肉、动物内脏等。

      4、忌辛辣  对患者高热不退、败血症及感染性疾病的热性病患者,应忌食辛辣食物,如生姜、葱、大蒜、花椒、桂皮、酒、辣椒等。

      5、忌发物  中医认为有些疾病要忌发物,如各种急症、疖痈等感染性疾病、急腹症、肝炎、术后等。常说的发物有:黄鱼、虾、蟹、猪头肉、公鸡、芋艿、竹笋、荠菜、雪里红、韭菜、狗肉、鸡头等。但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进步,有许多发物被证实是没有禁忌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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